我们经常在电视广告或产品外包装上有展示本商品为专利产品,这个时候大多数消费者可能都会觉得这件商品有质量保证,毕竟这是一件有专利的产品嘛!其实我们可以通过查看专利号就能判断这件产品是否为专利产品。 我们知道,中国的专利分成三大类: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发明的授权难度是最大的,含金量也是最高的。后两种专利的授权相比发明专利来说要简单一些(需要注意的是,现在的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审查也在收紧,难度慢慢在提高)。那如何快速判断专利的类型呢? 我们必须先读懂专利申请编号的含义:中国专利的申请号用12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包括申请年号、申请种类号和申请流水号三个部分。 按照由左向右的次序,专利申请号中的第1-4位数字表示受理专利申请的年号,第5位数字表示专利申请的种类,剩下的专利为申请流水号,表示受理专利申请的相对顺序。 例如以2018开头的专利表示申请的受理年份为2018年。 第五位数字表示申请种类号 >1= 发明专利申请 >2=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3=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8= 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PCT发明专利申请 >9= 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PCT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这样我们可以很快的通过专利申请号得到对该专利的第一印象。 其实市场上关于搭专利便车的不法行为还是比较常见的,一般来说有两种,一种是假冒他人专利,一种是杜撰冒充专利,假冒和冒充一字之差,从欺骗公众、扰乱市场秩序的角度来看,二者的危害相差不大。 但是在法律规定中却纠结了20多年时间,1984年的专利法中仅仅规定了制裁假冒专利,1992年第一次修改专利法的时候,对无中生有冒充专利的行为也规定了制裁办法,九七刑法中对假冒专利予以入罪,到了2000年第二次修改专利法时,虽然有人提出了冒充专利也应入罪,但是如果进行修改,就涉及到对刚刚修改不久的刑法进行相应修改,这是不可能实现的事情。 总结:因此,经过第二次修改后的专利法仍然保留了对假冒专利和冒充专利的法律责任作出区别对待。这一问题只能留待下一次修改刑法和专利法时再予考虑,直到专利法第三次修改的窗口打开时,这两种行为才被定义在了一起。 文章来源: http://www.lhoip.com/xinwenzhongxin/11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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